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一名高级官员因迷恋一名中国女郎,为了她而滥用职权,明知她曾被禁入境、护照资料虚假,还多次协助她入境以及为她提供栖身之所。
被告汤臣福(50岁),是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副监察(deputy superintendent),已婚。他于2002年底到北京旅游,邂逅当时33岁的宋晴华,结果迷恋上她,最后为了她陷入法网,落得坐牢24个月的下场。他也将因犯法被革职,失去近43万元的退休金。
法官:破坏护照制度罪行严重
法官昨天下判时说,身为移民人员,且是大士关卡第三号人物,被告不但没有维护并执行新加坡移民法律,反而滥用职权,触犯移民法令,唆使他人虚报资料,破坏整个护照制度,被告罪行严重。
案中的中国女郎宋晴华已被治罪,她在2006年承认触犯移民法令,被判坐牢10个月。
被告于1983年加入民事服务,1996年7月到2004年2月间,他在当时的新加坡移民与注册局的遣送部门工作。在2004年2月16日到5月26日之间,他已升任大士关卡的高级助理指挥员(地面行动)。
宋晴华曾于1997年到新加坡工作,2001年7月1日,她的工作准证到期,却继续在当地逗留,结果被捕,并被控上法庭。同年8月23日,她被判坐牢3周,出狱后被遣送回国,并被禁止一年内入境。她如果要再来新加坡,必须先提出申请,而且必须获得当局批准。
宋晴华回国后,改名为宋琪,并篡改出生日期,重新取得一张新的中国身份证。她以宋琪的名字申请得一本新护照。
2002年底,被告到北京旅游,认识自称是宋琪的宋晴华,两人交换电话,被告回国后,两人不时通过电话联络。被告好几次飞去北京找宋晴华,两人发生暧昧关系。宋晴华也在被告协助下,到新加坡探望被告。
2004年2月,被告无意中听见有人叫宋琪为宋晴华,心中起疑。被告向宋晴华查问,宋晴华坦白说出改名的原因。为了证实宋晴华的话,被告侵入移民与关卡局的电脑系统,查阅宋晴华的记录,最后证实宋琪就是宋晴华。但被告并没有停止与她的交往,反而以身试法,不时协助她入境。
从2003年到2006年,宋晴华多次在被告协助下,多次使用具有误导性的护照进入新加坡。被告飞去北京与宋晴华见面,帮她买机票,当她的担保人,然后陪她到新加坡。
被告唆使宋晴华在入境卡上填写假资料,例如住在四美的一间屋子、从来没有被禁止入境,以及从没使用不同名字的护照入境等,以协助她取得社交访问准证。被告在宋晴华入境后把她窝藏起来,安排她住在一所租来的屋子。
被告买机票送宋晴华回中国或者去曼谷,唆使她使用具有误导性的护照出境。他有时也陪宋晴华到曼谷旅游。
被告自己也被指触犯法令,他在2006年1月12日从樟宜机场入境时,没有向移民人员出示护照。此外,他也侵入移民与关卡局的电脑系统,查阅自己的出入境纪录。
被告面对27项控状,包括五项滥用电脑法令、一项触犯护照条例,以及21项触犯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。
朱时生律师求情指出,爱情是盲目的,被告深爱宋晴华,他为了宋晴华犯罪,并非为了钱。
律师要求法官轻判被告。他说,被告当公务员25年,曾获颁许多表扬奖状,因为这起案件,被告不单将失去工作,而且近43万元的退休金也将泡汤,后悔万分。
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: 绝不宽容违纪职员
针对这起案件,移民与关卡局一名发言人受询时说,该局严正看待违纪的官员,并会确使这些违纪官员受到法律严惩。
她说:“身为国境安全的守卫者,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必须专业地执行任务,不能利用职权向别人索取好处或是图利他人。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绝不宽容违反法纪的职员,滥权者或违法者势将被革职。”
来源:联合早报(佚名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