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
我在半年前向日本东京入管局出头申告,递交了“在留特别许可”(由黑转白的资料)。两个月后,入管局人员打了两次电话给我,但我两次都没有及时接到。上个星期,我被叫到入管局,发给我一份“假放免许可书”,我对此不太理解,请指教。
答:
“假放免许可”即“假释”,按入管法规定,一旦被发现有“不法滞在”的嫌疑,原则上应马上被入管收容而后被退去遣送回国。但是考虑到与日本人结婚的理由,可以不必收容,在家继续接受入管的审查。得到“假放免许可”后绝对不可轻心,活动范围不仅受到限制,而且还要定期去入管报告自己的生活现状,接受入管的审问。最后法务大臣做出裁决是否给你“在留特别许可”签证。
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,东京入管局针对违反入管法的不法滞在者恢复了下发“假放免许可”制度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“假放免”。越过“假放免”顺利拿到“在留特别许可”的人是大多数。“假放免”是针对一小部分被入管怀疑、被认为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接受调查的人而制定的制度。所以希望你自肃、耐心等待结果。
来源:日本《中文导报》()

